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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總統公告《公民投票法》修正案 恢復公投綁大選並指示審慎選務管理
台灣立法院於2025年11月21日三讀通過《公民投票法》第23條修正案,規定公民投票應於公告後3至6個月內舉行,遇到全國性選舉期間,公投必須同日舉行。此修法由國民黨與民眾黨立委主導,恢復俗稱「公投綁大選」的制度。總統賴清德於12月3日依法正式公布該修正案,並特別指示中央選舉委員會(中選會)及地方選務機關「審慎因應」過去選務失序的教訓,確保選務工作安定、公正且順利進行。
修法背景:公投與選舉分合政策的多次調整歷程
《公投法》自2003年實施初期因門檻過高被稱為「鳥籠公投」,2017年大幅降低提案與通過門檻後,促使2018年多項公投與九合一選舉同時舉行。投開票同步造成現場混亂,引發廣泛討論。為解決亂象,立法院於2019年修法,將公投與全國性選舉脫鉤,設定公投專屬日期,卻引發部分政黨指責抑制民主參與。此次修正案回應國民黨及民眾黨呼籲,認為綁大選能提升投票率及民主活力。
選務挑戰與官方應對:避免重蹈2018失序經驗
賴清德總統在公布修正條文時強調,必須審慎因應過去選務混亂的歷史教訓,要求中選會及地方選務單位加強作業籌備,包含人力配置、投票所空間設計及開票流程改善,避免重複出現「邊開票邊投票」的情形。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已將總統指示函送行政院,協調各部會提升選務效率與安全。目前已有4項公投案提出連署,但依新法規定時程,可能無法與2026年地方選舉同日投票。
政策與多元意見:民主參與提升與社會撕裂風險並存
修法引發各界熱議,藍白陣營力挺公投綁大選,認為可擴大直接民主參與;民眾黨呼籲「打開鳥籠公投」,讓民意更直接反映;然而綠營及部分學者則提醒要警覺選務壓力恐增加、公投議題可能被政黨利用來操弄政治。中選會代表傾向避免綁大選,期望保持選務順暢及議題純淨。前行政院長徐國勇則強調,未來相關修法應謹慎在民主參與與政治穩定間取得平衡。
未來展望:選務科技優化及政治競爭新形態的挑戰
專家預測,此次修法後,中選會及地方選務單位將推動數位化選務作業,提高投票便利性與流程監控,以應對更高的工作負擔。長期來看,全國性選舉與公投同日舉行可能使公投成為選戰策略的一部份,增加議題及人選之間的競爭複雜度。若未來選務再度失序,社會及政界可能再度呼籲修法,顯示台灣公投制度在民主參與與行政效率間仍持續調整。此政策變動同時展現台灣民主實踐的活力與挑戰,持續提升國際民主形象。
▲ 立法院近日三讀通過《公投法》修正案,恢復「公投綁大選」制度,圖為選務現場示意圖。資料來源:媒體報導整理。
建議可參考自由時報報導「賴清德正式公布『公投綁大選』修法 批示審慎因應選務失序」、聯合新聞網「總統府公布公投綁大選修法 賴總統批示:務求選務運作安定、選舉公正」,取得更詳盡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