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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快訊:館長陳之漢直播喊斬總統賴清德頭顱,新北地檢署依恐嚇罪起訴
陳之漢(館長)於2025年10月在個人YouTube直播中公開喊話「要斬下總統賴清德的狗頭」,言論迅速引爆社會輿論並引起警方及檢方重視。新北地檢署經刑事局與林口分局蒐證,認定其觸犯《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罪及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於2026年1月正式起訴。總統府與行政院公開回應,嚴正宣示不容挑戰國家元首安全,這起案件成為台灣網路政治言論及公共安全間的重要法律界限案例。
直播現場與案件調查詳情
2025年10月初旬,館長陳之漢在直播中談及國際時局,驟然以激烈語氣表示:「把賴清德的狗頭斬下來」,並對中國喊話:「兄弟我等你,真的我日也思夜也思啊」。此暴力威脅語言引發社會高度譁然,警方隨即指示刑事局展開深入調查。刑事局蒐證後認為該言論不僅具體、公開,且有煽動暴力及危害國家元首安全之虞,遂報請新北地檢署偵辦。陳之漢接受筆錄後諭令交保,並無出境限制。
法務機關的法律依據與起訴理由
新北地檢署指控陳之漢依《刑法》恐嚇公眾罪與恐嚇危害安全罪提起訴訟。依據刑法第151條,公開以言語恐嚇公眾,足以引發恐慌即屬犯罪行為;第305條則專指威脅重大公共安全或政府官員之罪行。檢方認為館長的言論已超出言論自由範疇,具現實威脅效果,足以危害公共秩序及元首安全,故依法追訴。法律專家也指出,若證明有國外勢力指使,相關法條如外患罪亦可能適用,上限可達10年有期徒刑。
總統府及政府回應強調維護元首安全
總統府重申,台灣作為言論自由的民主社會,民眾有意見表達權,但元首維安及國家安全不可妥協,針對涉及元首恐嚇威脅的言論,將依法嚴格處置。行政院長卓榮泰更強調,法律不容縱容任何暴力威脅,呼籲館長要知法律保護的重要性,並警告此類言論帶來的社會危害。
社會反應與言論自由的界線辯論
事件在網路及民間激起激烈討論,有人堅持言論自由不應被過度限制,認為館長言辭屬直播氣話,無實質行動意圖;反對者則主張任何涉及生命威脅的言論都是社會危險源頭,應依法懲治。部分品牌贊助商已對館長持續的爭議言論表達擔憂,商業合作暫停或縮減,反映出言論風波對網紅產業生態的衝擊。相關法律實務及公眾法治意識面臨新挑戰。
法律專家與未來趨勢展望
法律界普遍認為案件審理重點將落在館長是否具備恐嚇的主觀意圖及言論影響力是否已造成公眾恐慌。未來判決將被視為台灣民主與法治在網路政治言論範疇的劃界標竿。此外,此案顯示民主社會如何平衡言論自由與國家安全的法律實務困境,以及直播平台與法律監管面臨的挑戰。館長若無法有效澄清立場與改善形象,其品牌與社會影響力恐難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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