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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府大樓太陽光電設施拆除,續約談判卡關回饋比例
2026年3月底,彰化縣政府辦公大樓屋頂原設置的太陽光電設備因與原承租廠商在續約回饋比例談判未果,廠商決定放棄續約並已完成拆除,屋頂恢復原貌。該案源於2015年縣府以標租方式將屋頂太陽能板承租給民間業者,合約將於今年10月到期,原訂售電回饋縣府比例為10%。因配合經濟部能源署發布新版契約範本,縣府要求提高回饋比例與調整權利義務,雙方多次協商仍無共識,最終導致設備拆除。縣府已啟動重新招標程序,預計4月中旬公告新案。
彰化日照條件優良,公有建築太陽光電契約面臨更新挑戰
彰化縣因日照充足,位居全台太陽光電發電量的前段班,縣政府積極推動公有建築設置屋頂型太陽能系統,彰化縣政府辦公大樓作為示範案,於2015年11月啟用並採標租模式。契約首期十年,原廠商承租後負責安裝與維護太陽能發電設備,並將電力回售電網,期間縣府獲得10%的售電回饋。隨合約即將到期,縣府根據經濟部能源署最新公務機關屋頂光電契約標準,除期望提升回饋比例,也欲強化設備安全標準與權利義務約束,多次協議因利益分配關鍵問題未能達成共識。
新版契約規範引發回饋分配爭議,廠商選擇退出續約
近年來經濟部能源署公布新版太陽光電屋頂標租契約範本,明確調高公有資產使用回饋金,並增加公益回饋部分,產業界需符合更高安全規格與管理義務。彰化縣府行政處說明,與原承租者協商過程中,雙方對回饋比例仍存在較大差距。承租廠商指出,新合約在成本與風險提高下,經評估續約利潤不符預期,決定放棄優先續約權,雙方合意解除合約,進行光電設備拆除。此舉使縣府屋頂太陽光電發電量暫時中斷,並導致公有資產無法即時產生收益。

▲ 立法院三讀通過光電相關法案,提高審查門檻與調整契約規範,強化公有建物設施管理。
拆除事件凸顯公有光電合約續約與利益分配的國內外共通議題
彰化案例反映出台灣面臨舊有公有建築太陽光電合約將到期,如何在符合新安全與管理標準、提高公有資產回饋與社會公益框架下,取得廠商雙贏的續約條件。類似現象在國際市場亦可見,隨著綠能推廣加速,設備老化與商業模式調整使回饋分配議題更複雜。此外,彰化縣農地種電引發當地反彈,與公有建築續約糾紛共構綠能推展阻力。政府機關須強化法律規範與行政透明度,避免利益糾紛與合約瑕疵,延續政策推動動力。
重新招標與市場變化,未來發展仍面臨多方考驗
彰化縣府已啟動屋頂太陽光電設備重新招標程序,預計2026年4月中旬公告新標案,除縣府行政大樓外,也涵蓋其他公務機關建築。新招標將依中央最新契約範例,要求更嚴謹的安全與設備規格,同時提升回饋比例以強化公共利益。短期內因無設備發電,地方綠能發電量受影響,可能增加電力負擔。長期而言,若順利招標並完成設置,公共資產回報率和綠能貢獻將提升。專家預測該案將成為公有建物光電案續簽的重要指標,促使業者提升技術與財務結構以應對更嚴苛條件。
彰化縣府強調透明與專業,兼顧綠能推動與資產效益
縣府行政處表示,續約談判參考教育處相關學校屋頂光電標租契約,並邀請能源專家諮詢,保障雙方權益及政策方向。縣府強調提升回饋比例在於確保公有資產效益與公益回饋,未來將加強招標及管理流程,維護政府履約透明和效率,避免行政瑕疵與利益疑慮負面影響。綠能推展與公有資產經營互相牽制,縣府須在政策、法規與商業條件中取得平衡。

▲ 蔡英文總統呼籲政府推動光電政策2.0,強化監管與透明度,防範行政弊端與利益圖利。
結語:彰化案例成為台灣公有建築綠能政策推動的關鍵試金石
彰化縣政府辦公大樓太陽光電設施拆除事件,凸顯台灣綠能發展過程中,合約更新、利益分配與技術規範提升的多重挑戰。這不僅涉及地方政府如何善用公共資產推動綠能,也關乎中央政策執行力與產業界合作意願。透過專業招標流程與透明監督機制,才能實現永續綠能目標和最大化公眾利益。彰化縣近期作法,將影響其他地區公有光電續約策略,成為國內綠能發展的重要風向標。
延伸閱讀建議可參考「立法院三讀通過光電三法 提高光電環評門檻調整大規模設施審查規定」及「蔡英文呼籲跨黨派肅貪 推動光電政策2.0強化監管透明」以取得更多政策背景與動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