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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快訊:黎智英被法院判20年徒刑,健康因素不予減刑
2026年2月9日,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對知名媒體大亨黎智英作出判決,因違反《香港國安法》三項罪名成立,判處20年有期徒刑。法院明確表示,不會考慮黎智英年齡及嚴重健康狀況作為減刑條件,此判決被外界視為等同「實際死刑」。該案標誌著香港司法機關對涉國安案件採取嚴厲零容忍的態度,也成為國際社會關注香港政治與言論自由狀況的焦點事件。
案件事實與法院判決細節揭露
黎智英為香港壹傳媒創辦人,曾透過旗下《蘋果日報》支持民主派訴求,且在2019年反修例運動期間扮演關鍵輿論角色。2023年12月,香港法院裁定他串謀煽動刊物罪及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成立。2026年2月9日判決中,法院認定黎智英是整個勾結外國勢力案的幕後主腦與主要推動者,依法律規定,量刑起點逾10年,最終判處20年徒刑。
法院指出,儘管黎智英有心悸、高血壓及糖尿病等慢性疾病,考量案件嚴重性,健康狀況不應成為減刑依據。20年刑期還須加上前案串謀詐欺罪判決的5年9個月,兩案刑期須連續執行,意味未來至少20年內無法申請假釋,實際刑滿出獄時可能已超過90歲。與黎智英同案的6名前《蘋果日報》高層及2名「重光團隊」成員,因坦承罪行及配合調查,被判6年至10年不等有期徒刑。
國際與本地多方反應呈現分歧立場
此案引發國際社會譁然。人權觀察批評此判刑殘酷如「變相死刑」,認為風險嚴重侵犯言論與新聞自由;保護記者委員會則警告香港新聞生態將徹底崩潰。西方國家包括英國、美國及歐盟對判決表達遺憾與關切,認為此決定損及香港法治與人權承諾。
反觀中國大陸及香港特區政府堅稱此案屬刑事司法行為,非政治迫害,強調依法辦理是維護國家安全與社會穩定的必要之舉,並稱此判決對潛在危害國安行為發出強烈震懾信號。台灣陸委會則以此案為警訊,批判香港司法已淪為政治工具,敦促國際持續關注香港民主人權發展。
黎智英案對香港媒體環境與社會治理的衝擊
黎智英案凸顯《國安法》在政治敏感案件中的廣泛適用,尤其針對媒體及異見人士的監控與壓制。此判決加劇了香港新聞自由的寒蟬效應,外界普遍憂心媒體監督功能被削弱,促使新聞從業者出現自我審查的情形。法律的嚴厲懲罰使異見聲音更稀少,社會政治氛圍趨於單一與嚴密控制。
此外,此案也明顯衝擊香港長期以來維持的開放言論文化,彰顯「一國兩制」框架中在安全與自由之間的嚴重失衡。香港作為全球金融與媒體樞紐,制度變化亦可能影響國際商業及資訊流動的未來路向。
國安法趨嚴之下的國際局勢與未來展望
全球視野中,越來越多國家因應國安與社會穩定需求修訂相關法律,導致民主與言論自由空間普遍收縮,香港案成為其中一個典型範例。黎智英案嚴重量刑將成為潛在異見者的警示,預計香港社會的政治與言論環境將持續加強監管與限制。
在法律程序上,黎智英仍享有提出上訴的權利,未來走向備受關注。健康狀況變化或許會引發社會對保外就醫的人道考量,但實際結果仍仰賴香港司法與行政當局裁量。國際社會對香港政策持續施壓與譴責,夾雜地緣政治變動,香港未來面臨嚴峻的外交與內政挑戰。

▲ 黎智英於2026年2月9日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被正式宣判20年有期徒刑,法院拒絕因其健康狀況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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