頁面排版中
頁面排版中
立法院會27日三讀通過《強化國防自主暨無人載具產業發展條例》,明定6年編列2400億元,每年以400億元為原則,必要時得增編。法案由國民黨團版本通過,行政院原規劃的特別條例未獲採納。經濟部為主管機關,國防部負責軍用採購,並將成立國家無人載具產業發展戰略特別委員會。業者認為有法源與預算挹注,但關注年度預算連續性與穩定性。

▲ 立院三讀國防自主無人載具條例 6年2400億 業者關注預算穩定性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強化國防自主暨無人載具產業發展條例》,未來六年將編列總額兩千四百億元的預算,每年以四百億元為原則,必要時可依實際需求增編。這項法案最終以六十票同意、五十票不同意,通過國民黨團提出的版本,行政院原本規劃的《國防自主無人載具採購特別條例》並未過關。
法案正式名稱是《強化國防自主暨無人載具產業發展條例》,主管機關為經濟部,涉及國防軍用採購的部分則由國防部負責。條例也規定,行政院將成立「國家無人載具產業發展戰略特別委員會」,統籌產業政策與發展方向。國防部必須依照作戰需求,採購攻擊型、監偵型等無人載具,並具體納入行政院版原先要求的濱海監偵型無人機等三款無人載具。
這筆兩千四百億元的經費,跟行政院原本規劃的五年兩千一百億元特別預算版本,在編列方式與總額上都有明顯差異。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在法案通過後表示很遺憾,強調「國家安全沒有等待的本錢」。經濟部也指出,用年度公務預算的方式編列,沒辦法給無人機產業穩定且可預期的訂單,可能阻礙產業發展,業者也很難做長期投資與產能規劃。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則對預算的合理性提出質疑。他說,還沒有具體的採購計畫與需求評估,就先設定固定的預算額度,恐怕會變成「為了消化預算而編」,而不是根據實際作戰需求與產業發展階段來動態調整。
為了防止詐領政府資源,條例設有防弊條款。如果業者使用未經認證、來源不實、屬於高風險來源或受高風險來源(例如中國)實質控制的關鍵零組件、軟體、韌體、系統或服務,因而取得獎勵或採購資格,除了撤銷資格外,還要追繳款項,並處以已領取款項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鍰。條例也規定,國軍應該優先採購台灣製造的無人載具。
這項法案通過的背景,跟全球無人機在現代戰爭中扮演的關鍵角色很有關係。俄烏戰爭中,雙方大量使用無人機進行偵察與攻擊,展現了不對稱戰力的重要性。台灣希望透過建立長期、穩定的預算機制,推動國防自主,也帶動本土無人載具產業鏈的發展。
產業界普遍認為,有法源依據與長期預算挹注,確實提供了明確的國內市場規模,但年度預算能不能維持連續性與穩定性,以及後續採購標案的具體規格與數量,會直接影響本土無人機業者的投資意願與技術升級進度。條例也規定,單一採購金額超過一億元,必須向立法院提出書面報告,強化國會監督。
這項條例預計在總統公布後六個月內正式施行。
以下是三個 AI 對本則新聞的不同解讀,供讀者對照,不代表本站立場。

Unbia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