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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FDA與歐洲EMA近年更新孕期感冒用藥警示,台灣食藥署去年12月跟進修訂用藥安全手冊。研究顯示,懷孕早期使用乙醯胺酚與胎兒ADHD無顯著關聯,但懷孕20週後應避免布洛芬等非類固醇消炎藥。醫師提醒,持續高燒對胎兒風險高於短期用藥,孕婦就醫時應主動告知懷孕週數。

▲ 孕期感冒用藥迷思:醫籲先諮詢再使用,延誤治療風險更高
孕期感冒到底能不能吃藥?這個問題幾乎每個準媽媽都曾糾結過。感冒了,有人選擇硬撐,有人擔心吃藥傷胎兒,也有人照常吞藥。近年國際醫界對感冒藥成分陸續發布新的提醒,台灣食藥署也更新了「懷孕婦女用藥安全手冊」,明確傳達一個訊息:用藥前先問醫師或藥師,不是口號,而是保護母胎安全的重要步驟。
在感冒藥的選擇上,乙醯胺酚(Acetaminophen)長期被視為孕期相對安全的止痛退燒成分,許多醫師會用它來處理孕婦發燒或頭痛。不過,安全不代表可以隨便吃;醫界共識是「最低有效劑量、最短療程」。也就是說,只要症狀緩解就停藥,而不是照三餐固定吃。過去曾有疑慮,但目前證據傾向支持它的安全性,它仍是第一線用藥。
另一類需要特別留意的,是非類固醇消炎藥(NSAIDs),常見的布洛芬(ibuprofen)就屬於這類。美國食藥管局(FDA)提醒,懷孕滿20週後應避免使用這類藥物,因為它可能影響胎兒腎臟發育,或讓心臟的動脈導管提早關閉,造成新生兒循環系統問題。孕期如果因為發燒、肌肉痠痛需要用藥,最好先跟醫師討論,不要直接拿家裡的止痛藥吞下肚。
還有一種常見的感冒藥成分——偽麻黃鹼(pseudoephedrine),常用來緩解鼻塞。歐洲藥品管理局(EMA)完成安全性複審後,基於預防原則建議懷孕期間避免使用。雖然目前證據還不足以證明它會導致胎兒畸形,但能少用就少用。
為什麼孕婦用藥需要如此謹慎?因為懷孕期間身體代謝會改變,藥物進入體內後,可能經由胎盤影響胎兒;而胎兒的肝腎功能尚未發育完全,對藥物的代謝和排除能力有限。不同懷孕週數,藥物的風險也不同,例如器官形成期最怕致畸性藥物,後期則要留意藥物對胎兒循環的影響。
這套嚴格審查的觀念,其實來自一場悲劇。1950年代,一款號稱安全的止吐藥沙利竇邁(Thalidomide)被大量用於緩解孕吐,結果全球出現許多四肢畸形的嬰兒。這起事件讓各國政府警覺,藥品上市前必須有完整的懷孕用藥安全資料,孕婦也不能再被當作「一般成人」看待。從此,孕期用藥的風險分級與審查制度逐步建立。
現在,台灣的醫療體系裡,醫師開藥前通常會確認懷孕週數,並說明藥物可能的好處與風險;藥師在調劑時也會再次核對,提供諮詢。現在的重點不再是讓孕婦背誦風險分級,而是協助她理解數據背後的意義,並且在專業人員的幫助下,找到最適合的用藥方式。
「先諮詢、再使用」——這六個字,正是孕期用藥安全的核心。了解哪些成分相對安全、哪些該避開,準媽媽們才能在感冒來襲時,不慌張、也不逞強。
以下是三個 AI 對本則新聞的不同解讀,供讀者對照,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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